《踏莎行》

时间: 2025-01-10 19:15:45

既得修真,须搜玄理。

心中事事都忘弃。

因师妙旨悟元初,山头一点光明起。

落魄生涯,水云活计。

遨游坦荡红尘里。

诸公休讶这风人,寻常只恁哩啰哩。

意思解释

原文展示:

踏莎行
谭处端 〔元代〕
既得修真,须搜玄理。
心中事事都忘弃。
因师妙旨悟元初,
山头一点光明起。
落魄生涯,水云活计。
遨游坦荡红尘里。
诸公休讶这风人,
寻常只恁哩啰哩。

白话文翻译: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修真理想的追求,强调修炼过程中需领悟深奥的道理。心中所有的事务都应当放下。通过师父的教导,领悟到宇宙的本源,仿佛在山顶上看到了那一缕光明。虽然生活落魄,但我依然能在云水之间自由自在地生活。在红尘中遨游,大家不必对我这个风流人物感到惊讶,实际上,生活中寻常的状态就是这样而已。

注释:

  • 修真:指修炼道理,追求长生不老的境界。
  • 玄理:深奥的道理。
  • 心中事事都忘弃:指抛弃所有杂念,专注于修行。
  • 因师妙旨:因受到师父的高明教导。
  • 元初:宇宙的本源。
  • 落魄生涯:指生活困顿、潦倒的状态。
  • 水云活计:形容生活自由自在。
  • 风人:指超脱世俗的人。

诗词背景:

作者介绍:

谭处端是元代著名的词作家,其作品多反映出对道教文化的理解和对人生哲理的探索。生活在元代的他,深受道教思想的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高远的理想和洒脱的生活态度。

创作背景:

《踏莎行》创作于元代,正值社会动荡与文化交融的时期。诗人在此背景下表达了自己对于修道的追求与对世俗生活的淡然态度,显示出一种超然物外的境界。

诗歌鉴赏:

《踏莎行》是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歌,作者通过简练的文字传达了对修真与生活的深刻思考。诗的开头,作者强调修行者必须探求深奥的道理,体现了对道理的尊重与对修行的执着。接着,作者提到“心中事事都忘弃”,这不仅是修行的态度,也是对世俗繁杂事务的一种超脱,显示了作者在追求精神自由时的决心。

在“因师妙旨悟元初”中,师父的教导被视为开启智慧的钥匙,体现了师徒关系在修行中的重要性。而“山头一点光明起”则象征着领悟的瞬间,充满了希望与光明。诗中“落魄生涯,水云活计”对比鲜明,落魄与自由的生活状态交织在一起,表现了诗人虽身处困境却心向自由的向往。

最后,诗人在“诸公休讶这风人”一句中,淡化了外界的评价,展现了一种对世俗的自我肯定与超然。整首诗流露出一种洒脱、超然的生活态度,既有对修行的向往,也有对生活的豁达与幽默,给人以深思与启发。

诗词解析:

逐句解析:

  1. 既得修真,须搜玄理:修炼之后,必须要探寻深奥的道理。
  2. 心中事事都忘弃:要放下心中所有的事物与羁绊。
  3. 因师妙旨悟元初:通过师父的高明教导,领悟到宇宙的本源。
  4. 山头一点光明起:在山顶上看到了那一缕光明,象征领悟的时刻。
  5. 落魄生涯,水云活计:尽管生活艰难,却能自在如水云般生活。
  6. 遨游坦荡红尘里:在红尘中自由地遨游,享受生活的乐趣。
  7. 诸公休讶这风人:大家不必对我这个超脱的人感到惊讶。
  8. 寻常只恁哩啰哩:其实生活的常态就是如此。

修辞手法:

  • 比喻:“水云活计”用水与云比喻自在的生活状态,形象生动。
  • 对仗:诗中运用对仗手法,如“落魄生涯,水云活计”,增强了诗歌的韵律感。
  • 象征:“山头一点光明”象征着领悟和启示,富有深意。

主题思想:

整首诗歌通过对修真与世俗生活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对精神自由的追求与对生活的豁达态度。体现了道教文化的影响,强调了内心的宁静与超然。

意象分析:

意象词汇:

  • 修真:象征着对自我提升的追求。
  • 玄理:代表了深奥的哲学思考。
  • 光明:象征着领悟与希望。
  • 水云:象征着自由与无拘束。

互动学习:

诗词测试:

  1. “既得修真”中的“修真”指的是什么?

    • A. 修理真理
    • B. 修炼道理
    • C. 修身齐家
  2. “山头一点光明起”中的“光明”象征着:

    • A. 财富
    • B. 领悟与启示
    • C. 荣誉
  3. 诗中提到的“落魄生涯”是指:

    • A. 生活富裕
    • B. 生活困顿
    • C. 生活平淡

答案:

  1. B
  2. B
  3. B

诗词比较与延伸:

相关作品推荐:

  • 《登高》 王之涣
  • 《离骚》 屈原

诗词对比:

  • 《登高》与《踏莎行》均表达了对人生的思考与哲理,前者更加关注人生的艰辛与努力,而后者则强调超然与自由的生活态度。
  • 同样的主题:两首诗虽然风格迥异,但都展现了在困境中寻找内心平静的追求。

参考资料:

  • 《元代诗词选》
  • 《古代诗词鉴赏》
  • 《道教文化与文学》